移動加權平均法的解釋及計算
一、移動加權平均法 時值一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的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作為在下次進貨前計算各次發出存貨成本依據的一種方法。 二、計算公式如下: 1.存貨單位成本=(原有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本次進貨的實際成本)/(原有庫存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2.本次發出存貨的成本=本次發出存貨數量*本次發貨前的實際成本 3.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本月月末存貨單位成本 采用移動平均法能夠使企業管理當局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以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但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價,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較頻繁的企業不適用。 示例: 某企業2002年7月1日結存A材料100kg,實際成本10元/kg;7月10日和18日分別購入該材料300kg和200kg,實際成本分別為12元/kg和13元/kg;7月13日廠部領用材料180kg,7月27日車間領用材料270kg。分別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加權平均法計算當前庫存金額。 A材料 量 成本 該文章在 2012/12/17 22:50:26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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