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統設計中供應商控制要點解析
在erp系統中,相關業務基本上是圍繞著銷售、采購、生產及財務四個環節展開的。其中供應商控制則是采購環節的主要控制點之一。可以這么說,供應商控制好了,采購環節任務就完成一大半。在這篇文章中,筆者就系統開發中供應商控制相關的難點做一些梳理。
難點一:一個產品多個供應商的控制 在企業采購業務中,為了控制成本,往往會要求采購員針對同一產品,必須提供多家供應商。只有不同供應商之間相互比價,才能夠把價格打壓下去。所以在erp系統中要做好這方面的控制控制。在這個控制中,有個細節需要注意。 如上圖所示,現在有一個產品,其編號為100211。假設其現在有上圖所示的兩個供應商。那么有一個問題就擺在大家面前了。在根據采購計劃來生成采購訂單的時候,默認情況下是下給哪個供應商呢?要知道在系統自動化作業中,如何確定供應商可是至關重要的。 不同的系統在這里設計的思路是不同的。筆者這里就介紹一種相對來說用的比較頻繁的思路。基本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在產品與供應商的關聯中,一個產品可以對應多個供應商。不過這個定義的過程中,需要用戶在系統中設置"當前供應商"。即如果存在多個供應商的話,那么系統默認情況下會優先選擇這個被設置為"當前供應商"的供應商。在系統設計中,這里就需要有一個條件的判斷過程。這是比較常用的一種開發思路。不過也有些系統在設計時,則按其創建時間的先后或者價格的高低來判斷。筆者認為這么判斷可能都不是很合理。 第二步:在物料申購單中,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進行維護。在erp系統中,可以根據采購計劃或者銷售訂單來生成物料請購單,然后再根據請夠單來生成采購訂單。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物料申購單中,還必須允許用戶根據實際情況里調整供應商。畢竟根據銷售訂單來生成物料請購單是系統根據一定的規則自動判斷供應商的。到底是否要采用這個供應商,還是需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判斷。所以這中間還需要加一個人工與系統交互的界面。如下圖所示。 在這里用戶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如考慮運費、交期、質量穩定性等因素)來選擇所需要的供應商。不過這里又有一個細節在開發時需要注意。當我們點下拉列表顯示可用的供應商時,這里列出的并不是所有的供應商。而只是上面在產品信息中定義過的那兩個供應商。這就要在開發設計中,多加一個查詢語句,查詢出這個產品所對應的供應商有哪些。這么設計的話,不但可以提高用戶的選擇效率,而且還可以提高準確率。 難點二:供應商的存在性認定 在企業實務中,某個產品向哪幾家供應商采購,一般都需要進行審批過。如有價格審核、驗廠審核等等好幾道工序。此時系統分析師就需要考慮一個問題,如果用戶向沒有審核過的供應商采購(有可能是無意,也有可能是故意),此時該怎么辦呢?又或者說,如果一個產品在定義時,忘記關聯供應商了。此時系統又會如何應對呢? 這些內容就主要涉及到供應商的存在性認定。筆者認為,系統分析師在考慮這個問題時,至少需要想到以下應對措施。 第一,某個產品沒有指定供應商,或者指定的供應商已經不可用,此時系統該如何應對?通常情況下,筆者認為這應該不要影響到物料請購單。也就是說,從物料請購的角度講,用戶仍然可以創建。因為從管理職責來說,物料請購單是物料需求部門創建的。這個部門的用戶,并不需要關心某個產品的供應商問題。到底向誰采購,這是采購員需要關注的內容。通常情況下,物料需求部門建立產品編號時,也確實不知道這個產品需要向誰采購。所以,筆者認為,即使當某個產品不存在供應商時,應該不要影響到物料請購單的生成。這里筆者建議的方案是,在自動生成物料請購單的時候,可以帶出這個產品所對應的"當前供應商"。不過如果用戶沒有設置"當前供應商",則供應商字段可以為空白。 第二,在物料申購單審核時,需要去檢驗"供應商"這個字段是否為空白。一般來說,物料請購單會涉及到兩個部門的審核。先是物料需求部門的主管需要審核,然后再由采購經理進行審核。在第二道審核的過程中,就必須要確認其采購的供應商。因為此時如果還不確定的話,那么在后續的作業中,就無法根據物料申購單來生成采購訂單了。所以在物料申購單第二次審核時,需要先去判斷產品所對應的供應商是否已經確認。如果這個字段仍然為空的話,那么就無法審核。如下圖所示,系統會提示"沒有選擇供應商,請選擇"的提示。 難點三:供應商準確性認定 在供應商控制中,還需要關注其準確性認定。這是什么意思呢?假設現在物料需求部門提出需要向某個供應商采購。而從提出需求到最終下采購訂單往往會有一個時間的間隔,如可能要間隔兩天。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某個供應商由于某種原因被企業槍斃掉,那又該如何應對呢? 如假設現在系統分析師采集到這么一種信息。在6月12日企業物料需求部門提出要采購甲產品。在系統中這個產品可以向a供應商采購。此時在物料申購單上,帶出的供應商信息就是a供應商。而在6月13日,企業由于發現這個供應商的產品存在以次充好的質量問題,就暫時停止向這家供應商采購。在6月14日,操作人員下這個產品的采購單時,系統需要采取什么樣的操作? 很顯然,此時系統在單據審核(包括物料申購單和采購訂單),應該再去審核一下跟供應商相關的信息。這里的信息主要包括兩個層面。一是采購訂單或者物料申購單中所定義的產品,其供應商信息是否與單據上的供應商信息向匹配。如果發現產品定義中這個產品只向供應商a采購,而實際上采購訂單上的供應商信息是b,那么兩者就出現匹配性問題。當遇到這種情況時,單據的審核作業就無法完成。二是審核這個供應商的狀態。假設現在單據上的供應商信息與產品處定義的供應商信息是一致的,系統還需要去判斷一件事情,即現在這個時間點這個供應商的狀態。如果這個供應商的狀態是禁止交易,那么系統就不允許審核這張單據。所以這中間就多一個審核判斷的過程。只要能夠想到這個問題,具體實現起來還是比較簡單的。只需要在代碼中通過簡短的幾句if語句就可以搞定。 難點四:供應商所用的交易幣種 跟供應商以什么幣種進行交易呢?在國內,大部分企業都是通過人民幣交易的。但是在外貿企業中,有時候則會采用人民幣以外的幣種進行交易。有些比較特別的企業(如哪些外貿企業與加工企業兩者合一的企業),其同一個產品針對不同的供應商,其會采用不同的交易幣種。為此,在供應商控制中還需要注意這個交易幣種的問題。系統分析師只需要記住一個原則,到底以什么幣種交易必須預先審批,并在系統中進行指定。在實際單據的操作中,不要忘了加一個判斷條件即可。 該文章在 2010/7/25 1:22:18 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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